2007年10月12日 星期五

改變

國慶日的時候,我終於回家探親了。這是我去大陸兩個月回來之後,第一次回家。大概也快三個月沒回家了。
短短一天的假期,實在不太夠用。我在一片混亂中,短短兩天之內,從情人湖宿舍到高雄家裡,又從高雄家裡回到情人湖宿舍。中間分別先後去了高雄長庚、林口總院、桃園分院、基隆長庚、情人湖分院…
雖然舟車勞頓,卻不虛此行:我又重新複習被愛的感覺。

巧克力是鵬鵬死後近六年,我在高雄長庚湖畔星光廣場撿到的流浪狗。我一直覺得她是上帝送我的禮物。

我媽是一個乖戾的人,對動物向來沒什麼愛心,常常用各種極為殘忍的方式對待家中的老鼠,例如在瓦斯爐上活活燒死,或是用尖椎刺死。還曾經把一對美麗無知、鴿子般大小、不知為何在我家停歇的藍鳥抓來烹食;又曾經把一條想吃雞籠裡小雞的蛇活活在牆上摔死,一樣下廚褒湯去了。最殘忍的莫過於在她二十歲左右的時候,一日在娘家庭院中做家事,一隻不知何處來的狗跑到她跟前跟她示好,她當時心情不好,覺得狗在眼前轉來轉去搖尾巴惹她心煩,竟拿起菜刀就往狗背上砍去,頓時刀起血濺,狗兒夾著尾巴哀嚎而逃,從此不見踪影。

這樣的乖戾之氣,也許和她童年的不如意有關吧。據說她父親是個嗜賭如命的暴君,一日我外婆重病臥床,家中子女年幼,外公還在牌桌上樂著,外婆托鄰居去牌桌上叫他回來,他進門便踼翻廚房地上一鍋剛煮好的麵條,接著把家中養的鴨子全數刴下頭來,棄置門外。據說無頭鴨子還四處亂跑了好一陣子,場面駭人。門外的鴨子不一會兒功夫就被鄰居撿走,母親年幼的心靈不知被劃了多少傷痕。

偏偏我是個愛護動物至極的人,又特別愛狗,無奈不管我撿什麼狗貓回家,我爸媽都會把狗貓趕出去,我小時候不知為這些傷了多少心,至今都無法忘卻。
我都還能清楚地記得,五歲的時候我在路上遇到一隻黑色的短毛狗,不知道為什麼我當時就知道這種狗叫杜賓,不過不是大杜賓,是迷你杜賓。他跟我一見如故,我給他起個名字叫冠軍,他就跟著我的腳踏車跑,跟著我跑回家,毫不遲疑地跟我進家門。我想到當時的場景,我對父母的恨就立刻湧現:不知道為什麼我被帶去喝喜酒之前,他們就說要把冠軍趕出去,我還記得那時候冠軍到我們家才幾個小時,連飯都還沒有人弄給他吃。我不從,他們就拿掃把去趕冠軍,冠軍躲在摩托車的前輪後面,對他們吠,我怕他們打冠軍,心裡很急,就急忙叫冠軍過來,他一聽到我叫他,他馬上就不吠了,搖尾巴奔向我,結果他一出門,我爸媽就關上門,把我帶上計程車,我都不知道冠軍有沒有在後面追…吃完喜酒回來,再也沒有看到冠軍。那種感覺,就像古代女人不會賺錢,在家裡沒有地位,講話不算話,沒人理你。我不知道為什麼,如果我向父母要一個東西,他們沒有買給我,或是沒有經過我的同意,就把我的東西丟掉,我雖然會生氣,會發脾氣,卻不會像他們把冠軍趕出家門那樣,那麼刺痛我的心。我一直記著,一直心裡懷著恨。
到了九歲,我又撿一隻狗回家。那是一隻白色的小女生,全身有著雪白的毛,耳朵和尾巴是漸層黃,尖端最黃,很漂亮,我叫她絨絨。絨絨養了不到一個月,我就不知道為什麼感冒了。小孩感冒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,我媽卻以此為由,說我感冒都是狗害的,要把狗送走我的感冒才會好,然後就把狗送到我幼稚園校車司機那裡,說是那位周先生會幫我照顧,等我感冒好了再接她回來。我信以為真。而當後來我發現絨絨不見了,並且終於明白這完全是一場騙局的時候,我幾乎瘋掉。我每天晚上睡前都在哭,都在想念絨絨;每天上學放學都在注意街上有沒有絨絨的身影,找了她一年。供妳吃喝花用照顧妳生活起居的人,不把妳心愛的寵物當一回事,強迫、草率地送人,騙妳狗兒會被好好照顧,卻和別人串通好,到時候不必管那狗,走丟了就算了…那種無助的感覺,後來,在很多電影情節裡重演:在大紅燈籠高高掛裡頭,老爺把頌蓮(鞏俐 飾)帶進去的笛子燒了,頌蓮問起,答案竟是:喔,我以為是妳哪個情郎的,怕妳睹物思人,就燒了。頌蓮氣急敗壞地說那是她爹留下的遺物,對她來說意義重大,無奈老爺一點悔意也沒有,連句道歉的話都沒說。又,孔雀東南飛裡,焦仲卿和劉蘭芝原是恩愛夫妻,因焦母視劉為眼中釘,把她趕回娘家,焦承諾待母親氣消了就把她接回來,無奈劉之兄長逼她改嫁,她百般不從也改變不了別人要來迎娶她的事實,於是投河自殺了。
我就跟頌蓮和劉蘭芝一樣,小時候在家裡一點地位都沒有,連一隻狗都留不下,那種心裡的傷和恨,也許是我日後對父母十分不敬,態度強勢的原因之一。

十一歲的時候,我終於養了一隻狗,就不知不覺地,我與她感情日篤,她生病的時候,我也寢食難安,在病塌前侍候湯藥,未曾廢離;她離開我的時候,我如幼年喪父/中年喪偶/晚年喪子般彷徨無助,痛不欲生。日夕以淚洗面,失眠多夢早醒,隨時隨地都在寫對她的思念,都在自責,都在悔恨。短短九年,我從兒童變成成人,她每天熱情迎接我放學,夜裡在我腳邊熟睡,從未改變,陪我渡過無數寒窗的日子。可是我才離家北上求學不到一年,她就因病而終。當時,我媽從未帶她就醫,知情不報,最後回天乏術,我對我媽的恨,已經無解。也就從那一刻起,鵬鵬用她的生命,換得我的自由。就如同電影喜福會裡,母親丙為了提升女兒在胡成家裡的地位,吃了包了鴉片的餃子自殺了。女兒丙在靈位前要胡成有所表示,否則母親一定做鬼回來害死胡成全家。胡成終於把母親生的兒子還給她做弟弟,還把母親扶為正室唯一太太。鵬鵬死後,我徹底地自由了。否則之前,我就如同女兒甲,一直受到母親各方面完全的掌控,就算表面上掙脫,如同女兒甲可以不再奕棋,但骨子裡卻還是受到掌控。

是的,母親就是這樣一個,性情乖戾的女人。

但是,這次回家,我發現她變了。她徹底地改變了。
她變得很寵愛巧克力。對巧克力噓寒問暖,視若已出。
她變得會像我一樣,跟巧克力說很多關愛和稱讚的話,撫摸巧克力,幫巧克力洗澡,餵巧克力吃飯,上哪兒都帶著巧克力。
我不可思議地歪著頭,問她怎麼忽然改變了。
答案也令我不可思議:她說是因為她最近常常去廟裡,廟裡的住持和廟祝改變她的。我媽對廟宇一直很排斥,當年要聯考時,我高中同學的媽媽送他去廟裡唸書,我媽還嗤之以鼻。
因為她年紀大了,頭殼不太靈光,所以沒有辦法很完整地轉述廟裡的師父說了些什麼。不過大意就是向她說明因果輪迴吧。所以她就體認到一切都是因果,於是她開始種善因,消惡果。

於是短短兩天,我第一天在家裡陪巧克力,第二天我媽陪我去基隆。
有人陪的感覺真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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